深圳市规划局2004年综合统计数据
日期: 2007-10-16
1.  各层次规划系统推进。全方位参与《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国家铁路深圳地区布局规划》,进一步确立深圳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增创区域竞争与合作的新优势。《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研究》基本成熟,“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先锋城市”的长远发展目标获得广泛认同。完成了《深圳市城市功能组团结构研究》。组织划定了全市基本生态控制线,拟定了《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完成了《深圳市南山分区规划》,开展了《龙岗区空间发展策略研究》和《大鹏半岛地区规划实施与地区发展对策研究》;西丽水库等6项法定图则颁布实施,黄贝岭地区等6项法定图则草案、新安旧城等一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蔡屋围金融区改造等5项详细蓝图相继编制完成;全市6大产业集聚基地和坝光精细化工基地规划选址研究工作顺利落实。完成了全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文化立市空间发展规划、大鹏所城保护规划,以及全市电力管网、特区通讯管网、特区道路照明系统、西部海域防洪潮等。
2.  城市设计迈上新台阶。完成了中心区中心广场与南中轴环境景观设计、小平画像广场改造设计,以及深圳湾15公里滨海长廊景观规划方案国际咨询;组织编制了深南大道华侨城段城市设计、宝安中心区中央绿轴公共设施规划及建筑概念性方案设计等一批重点地区和重要地段城市设计;开展了全市城市设计检讨与研究、城市建筑风格研究及特区城市公共标识系统规划。
3.  用地管理更加严格。全年报经市政府批准供应建设用地12.86平方公里,符合市政府批准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控制要求,建设用地安排进一步向支柱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倾斜。
4.  审批机制得到优化。共核发《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291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03份,完成了环球日立、富士康高科技、哈飞汽车等重点产业项目,以及广东LNG、东部电厂等多项重大建设工程的规划选址、用地方案核发工作,有力地保证了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5.  依法行政取得新进展。答复人大议案、建议117件,政协提案95件,圆满完成了《关于加强我市群众性文化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与管理议案》等历届人大遗留下的三个议案的办理,得到充分肯定。开展了《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修订工作。制定了我局职能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8起、行政诉讼案件6起。
6.  规划实施监督力度加大。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果断处理了鼎太风华等一批因规划修建市政道路引发的群众集体上访事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规划权威。进一步强化规划验收和工程验线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445份,总建筑面积643万平方米。
7.  办事效率稳步提高。认真落实与大企业对话沟通制度、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和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制度,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31项、重大建设项目58项,为59家市政府指定的重点企业提供了特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