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只眼-智能建筑亟待知识产权保护
 

智能建筑亟待知识产权保护

                                          文/本刊记者  郑兰英

    整个行业都需要营造一种尊重和保护专利与知识产权的氛围,相关企业需全面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和规定,既要能运用知识产权法保护自己和企业的利益,又要规范自己的行为。

        近日,“2006年沪港澳智能建筑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在上海举行,知识产权在智能建筑行业的重要性第一次作为重要议题被专家和学者讨论。
      “知识产权”对于任何行业人士来说,并非一个陌生的词汇。而在智能建筑行业,它仍然是一个相当新鲜的词语。由于智能建筑在我国才刚刚兴起,知识产权没有引起行业人士的注意。而这次论坛的召开,正是向行业专家和企业呼吁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呼吁行业人士树立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这也可以说是我国智能建筑走向成熟的标志。
        我国智能建筑行业起步虽然相对较晚,但是随着行业不断发展壮大,一些新的问题和漏洞不断涌现。例如,一些计算机智能化操作系统或应用平台,不使用正版软件,对于国内研发的系统集成、物业管理软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智能家居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等涌现了许多新产品,有的产品的功能甚至可与国外的媲美。但是,由于没有及时申请专利保护,产品刚刚问世,市场上就出现了数个甚至数十个类似的仿制品。不仅如此,由于恶性竞争,有时出现了极低价格中标现象,工程合同价居然低于设备器材的供货价,一些短视的工程商往往采用仿冒产品来完成合同。这就侵犯了注册商标产品的厂商权益,并导致工程质量的下降,系统故障不断。
        此外,技术机密保护问题突出,行业中各家企业都有一定的内部核心技术机密,有些是新产品的研发,有些是新技术的应用,有些是特定行业的解决方案,有些是经二次开发的专业技能等等。但是,这些技术机密很难得到有效保护。原因就在于:一是人员跳槽,而且大多仍跳在业内,虽然大多与原企业签过保密协定,但一旦进入新企业,这些技术机密甚至商业机密就为新雇主服务了,成为原企业强有力的竞争者;二是在招投标过程中,竞标方案大多免费,虽然有时建设方也承诺投标方案不向第三方公开,但实际上建设方往往把未中标的方案无偿送给中标方,用以“优化实施方案”。于是,未中标企业的技术机密被一览无遗。这两类侵权行为是严重的,但在业内却熟视无睹。
        这些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智能建筑市场,损害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质量,更重要的是腐化了企业的诚信,扼杀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且我国已经“入世”,企业要清楚地认识到国际、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优化自身知识产权的战略。为此,在本次论坛上,建设部建筑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技术系主任程大章教授呼吁:整个行业都需要营造一种尊重和保护专利与知识产权的氛围,相关企业需全面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和规定,既要能运用知识产权法保护自己和企业的利益,又要规范自己的行为,无论是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还是对一些设备与技术的二次开发,企业都应制定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积极申请著作权与相关的专利,以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同时,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于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应在行业中人人喊打,这样才能使智能建筑行业的天更蓝,水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