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 |
用户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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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通信工程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信息化的载体,也是地区通信系统规划的深化和落实。其鲜明的特点是技术更新快、业务范围广、覆盖领域多,与生活生产息息相关。通信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逐步向数字化、光纤化、宽带化、个人化方面过渡,成为新世纪最具潜力、最为活跃、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现代产业。城市通信工程规划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地区通信系统规划的总体要求,正确处理近、远期关系,提出城市固定用户、移动通信以及数据通信等协调发展的通信工程规划整体方案。根据城市总体布局,对通信固定局址、有线电视、数据通信局址、移动通信局址等,以及通信传输在城市空间进行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因此,城市通信发展规模与城市建设发展规模息息相关,城市通信发展应立足于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同时,通信网络的发展又有其内在的技术要求,所以在编制城市通信工程规划的工作过程中,城市规划、电信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共同研究,通信工程规划的编制才能科学合理、经济实用。通信业务及新技术发展日新月异,规划的编制应充分预留发展备用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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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 |
在不同层次规划中,应采用不同方法进行相互校验,指标的选取应结合规划对象的自身特点,近远期结合,并应与上层次规划相互校核。出入较大的应找出问题所在,深入研究确定。
目前电信业务中,固定电话业务范围最广,用户最多,容量最大,市话网是电信网的主体,市话用户预测是电信网规划最基本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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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 |
固定电话用户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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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1 |
1999年底,特区内市话主线普及率约为47%。根据国外发展经验,主线普及率大于50%后进入平稳增长,大于70%后进入饱和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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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2 |
本指标体系的制定是在总结深圳市多家设计院多年规划设计经验,综合了深圳市电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原规划指标作了适当调整。根据本标准与准则中的用地分类,并结合各类用地电话用户的特点进行综合,提出城市分类用地预测指标。城市分类用地预测指标主要用于分区规划以上层次规划的用户预测。在指标选取时,应综合考虑用地所处区位,开发强度,建设标准等因素,中心城区、高密度地区宜取上限值,其他地区宜根据具体情况选取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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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3 |
单位建筑面积预测指标是根据不同性质建筑对通信的不同要求进行分类,主要用于法定图则、详细蓝图阶段的电话用户预测。在指标选取时,应根据建筑类别、规模、功能、等级等因素综合考虑。本指标中的单位建筑面积指建筑实用面积,一般规划所提供的建筑面积为总面积,实用率按75?80%考虑。大型机关单位、宾馆酒店、医院等对市话管理有特殊要求的,宜采用中继线方式,所需中继线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高科技工业厂房、研发中心等宜按行政办公指标取值。居住用户宜按1?1.5线/户取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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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4 |
深圳市1999年底公用电话普及率约为3.26部/千人,2002年约为8部/千人。考虑到公用电话用户群的特定性,指标取值宜为2?3线/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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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3 |
数据通信网主要传输数据业务,基础数据网包括分组交换、DDN数字数据网、FR帧中继网、ATM宽带网、多媒体信息网等。1999年,DDN用户数约为9215户,FR用户数约为1219户。考虑今后IP网技术发展,ATM/DDN/FR基础数据网优化整合,以及DDN/FR专线连接,虚拟专网VPN,局域网互联等用户需求,取值宜为20?40线/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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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4 |
1995年以来,移动用户持续高速增长,1999年底深圳市移动用户数约为121万户,普及率约为30%。2000年7月,深圳市成为全国首个移动用户超过固定电话用户的城市,参照香港等地区用户情况,移动用户普及率达到75%后进入平稳增长阶段,普及率达到80%后趋于饱和状态,普及率取值宜为60?90部/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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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5 |
有线电视用户包括住宅用户和非住宅用户,以住宅用户为主。住宅用户有线电视入户率应为100%,非住宅用户有线电视用户数量宜按住宅用户数量的10%考虑。 |
16.2 |
局址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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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信技术的发展趋势,结合现状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各层次电信局址、接入网机房、IP局址、有线电视站址、移动通信基站、局址等多方面内容,参考了《通信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1995]358号)中有关标准及深圳电信局、广播电视台、微波站、移动通信局、深大电话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意见,从深圳市实际出发,对各类、各层次局址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与城市规划密切相关的内容,提出控制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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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 |
设置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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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4 |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通信设备不断向高集成、大容量、小型化方向发展,局址设备容量大幅提高,所需局址相应减少。传输方式向光纤传输网络发展,光纤接入网的广泛使用,使局端用户侧设备所占建筑面积减小,接入设备可直接进入建筑单体。
为方便用户办理相关业务及提高土地利用率,宜在同一地块内为多个营运商提供所需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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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5 |
目标局是指重要交换局所,如长途局、汇接局和接入母局以及省网或国家网的重要网络节点,是开展电信固定业务的重要局址,能提供语音、数据、视频等多种业务的交换端局。新建交换局宜为目标局,现状端局中机房面积较大、交换机型先进的宜逐步改造成目标局。目标局容量一般在20?30万线,不宜超过40万线。枢纽局是重要的目标局,是传输网络中的重要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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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6 |
光纤接入网是接入网的重要发展方向,是目标局覆盖业务的主要手段,光纤接入网由主干层、接入层、引入层三个层面和光节点、光交接点两级结构构成。光节点一般设在建筑单体内,电话主线数不宜大于2000线。光交接点一般设置在业务集中、位置适中、光缆进出方便的光节点位置,一个光交接点覆盖4?6个光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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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7 |
目前宽带IP网已成为通信网主流发展方向,众多运营商争相在深圳组建宽带IP城域网,主要有中国网通、中信、长城、聚友网络等。因深圳市用地较为紧张,一般可考虑预留1000?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作为宽带IP网局址。在用地条件允许时可预留部分局址用地。宽带IP网光节点,光交接点的设置可参照电信光节点、光交接点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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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8 |
移动通信目前正处于第二代数字移动通信逐步向第三代陆地公众通信系统发展阶段。由于移动通信系统用户端设置在基站,并考虑深圳市用地紧张,移动交换局一般不单独占地。在用地条件允许时可将多个移动交换局设置在同一局址内,占地约3000?4500平方米。深圳市移动通信机站一般不单独占地,服务半径约为500?1000米,所需建筑面积约40?60平方米。移动通信基站不宜设置在医院、幼儿园、中小学等建筑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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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2 |
有线电视综合信息网正逐步由单向广播式网络向双向交互式网络发展。有线电视综合信息网由中心、分中心、小区管理站、片区机房四级网络构成。有线电视中心位于彩田路冬瓜岭,占地约2万平方米,是全市有线电视总前端。分中心分散布置在各区,一个分中心覆盖约4?6万用户,管理4?5个小区管理站,每个小区管理站管理1?1.2万用户,管理4?5个片区机房,每个片区机房覆盖500?2000用户。片区机房、管理站宜采用附建方式,不宜单独占地。一般分中心也可不单独占地,目前仅规划有塘朗山分中心,拟单独占地2000平方米,作为有线电视业务分理及网络维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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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3 |
微波通信是国家电信传输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抵抗自然灾害、战备通信中担负着通信保障作用,要保护好现有的公用微波通道,确保微波通信在平时及紧急情况下的畅通。
要解决好微波通道保护和城市建设的矛盾,一般不再新建微波通道和微波站,微波专网宜改用宽带无线接入方式,目前宽带无线接入系统设备成熟,成本低,不仅可以节省频率资源,还可以减少对城市空间景观的不良影响。
发展公用微波通信应与城市规划建设统筹安排,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应尽可能利用现有的公用电信微波通道。
深圳市使用微波通道的单位主要有电信局、电话公司、公安局、供电局、铁路、吉通、机场、证券通信、核电站等。在重要通信通道上,微波作为备用通道,必须加以妥善保护。在法定图则、详细蓝图阶段,应对各部门的综合传输通道进行校核,尤其是微波传输枢纽附近(传输枢纽包括梧桐山、塘朗山、信息枢纽大厦、东港大厦)。通道限高限宽应以专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
16.3 |
通信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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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1 |
电信业直接与城市规划相关联的,除局址、网点的布局和建设之外,还包括电信管群建设。深圳市自建市以来,就要求所有通信线路采用管群埋地敷设,所有主次干道都建有电信管孔。由于信息业的飞速发展,且各种信息业自成系统,都对市政电信管群提出使用要求,因此在进行市政通信管线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各种不同信息业务的传输要求,即电信业务、数据通信、有线电视、交通监控、移动通信、政府专网和各种运营网络等综合信息的传输需求。应统一规划设计、同期建设。管孔计算必须考虑电缆平均线对数不断增加的因素,特别是光纤的采用,应避免不必要的浪费。通信管道应推广采用新材料、新技术,以节约管道资源,提高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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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2 |
通信管道由主干、次干、一般及配线管道四级组成。
(1)主干通信管道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重要通信机楼(长途局、传输枢纽局、目标局、有线电视中心、宽带IP骨干节点等)的出局管道方向2?3公里范围内的管道。
道路两侧均为商业、办公、金融等信息高密区的城市主干路、次干路的通信管道。
(2)次干通信管道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一般通信机楼(电信端局、移动局、大远端模块局、有线电视分中心、通信专网中心等)的出局管道方向0.5?1公里范围内的管道。
组团或片区内主要通信管道。
(3)一般通信管道
用于敷设一般通信线路的管道,泛指普通的无特殊需求的市政通信管道,主要分布在城市支路和次干路。
(4)配线通信管道
指小区内通信管道,以敷设配线电缆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