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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图则委员会
法定图则委员会根据市规划委员会的委托审批法定图则,并对法定图则相关工作提供审议意见。其主要职责是:
    (1) 对规划主管部门提交的法定图则年度编制计划草案提出审议意见;
    (2) 审批法定图则或对指定由市规划委员会审批的法定图则草案提出审议意见;
    (3) 负责协调法定图则草案编制过程中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意见分歧,及对社会公众的各类申诉作出裁决;
    (4) 负责监督法定图则的实施,并对已批准法定图则范围内的地块修改申请和对违反法定图则的建设行为的申诉提出裁决意见;
    (5) 市规划委员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法定图则委员会由19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由市规划委员会秘书长兼任。设副主任委员1名,由市规划委员会副秘书长兼任。其他委员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公务人员代表、有关专家和社会人士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