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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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委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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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策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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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图则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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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环境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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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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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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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策略委员会
发展策略委员会根据市规划委员会的委托对影响城市发展的重大决策提供审议意见。其主要职责是:
(1) 对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和分区规划草案提出审议意见;
(2) 对城市规划未确定和待确定的重大项目的选址提出审议意见;
(3) 对专项规划提出审议意见;
(4) 市规划委员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发展策略委员会由29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由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设副主任委员2名,由市规划委员会秘书长及副秘书长兼任。其他委员由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行政或业务首长以及有关专家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