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发布桔钓沙地区等4项法定图则的公告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法定图则委员会2006年第1次会议审批通过4项法定图则,并于2006年4月13日由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许宗衡主任委员正式签发,现按规定予以公告。该4项法定图则为:
 
 
 
 
 
    以上4项法定图则的成果副本在深圳市城市规划展厅(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深圳市规划大厦商务中心(红荔西路8009号)向社会提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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